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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陈道义涉嫌的犯罪事实

发布时间:2016-3-8 21:15:27   点击数:

怨朋友、怨社会风气、怨潜规则、怨司法机关……抱怨天地都对自己不公,就是不抱怨自己的贪婪无耻!直到被送上法院的被告席,很多贪官都还在发表“神抱怨”

●贪婪过往:给“好处费”才能“加快审批”

受贿百万判十年太重!

●抱怨者:市规土委龙岗管理局原副局长陈道义

如检方指控,经过韩江指定,陈志成以挂靠围标的方式承揽了部分大运市容环境绿化提升工程,其后送给韩江30万元而行贿人李谟连的供词则显示:“给许振球送完钱后,工程款拨付情况好多了,水务局能够及时将工程款拨付给我

怨法院:

总结陈道义涉嫌的犯罪事实,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快”字,价值百万

●据一审法院审理查明:陈道义于2009年10月开始担任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以下简深圳晶报记者电话称“龙岗管理局”)副局长,次年便开始疯狂受贿——2010年至2012年,陈道义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0.6万元、港币51万元庭审画面太美,特和各位读者一起分享

如2009年,深圳市世纪旭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某某(另案处理),因其公司与龙岗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共同开发的旭源瑞景轩房地产项目,多次请求陈道义在该项目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证等审批环节上加快进度陈道义让相关科室办事人员加快审查,促使该项目很快就办妥并完善了用地手续为感谢帮助,罗先后给陈现金共计港币17万、购物卡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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