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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配电项目可自主选施工方 建设资金至少节约45%

发布时间:2015-4-16 13:26:37   点击数:

  记者从市工信委获悉,我市出台新规,新建住宅项目配电建设可由建筑商自由选择施工方,业内人士估算建设资金将节约45%以上。

  据悉,根据相关规定,原来新建小区供电设施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收费、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模式。通俗地说就是新建住宅小区的所有供电设施必须请供电公司施工建设。新规取消了“统一收费、统一建设”,建筑商可请供电公司,也可请社会上的第三方机构做供电配套建设。在供电设施维护方面,由原来的供电企业负责更改为可委托供电企业维护管理,也可自行维护管理。

  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按照市场价建设配电设施实际投入每平方米60元左右,地方政府规定的工程单价每平方米110元,去年全市商品住宅批准预售面积1060.1万平方米计算,老办法需要企业投入11.6611亿元,新办法只需要企业投入6.3606亿元,可为建筑商节省5.3005亿元左右,降幅高达45%以上。

  据工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规即日起开始实施,新审批的项目按照新规执行,还没竣工的老项目仍按老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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