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全国最早创办的地方法制报之一,从周报,发展为日报;从对开4版发展为对开彩印16版;从寂寂无名,到奋然崛起,创造过无数典型、深度报道;获得过无数荣誉和奖项;经历过无数“高光时刻”,成为深圳报业一张亮眼的名片。可惜这样一张生机勃勃的报纸运作,却在年戛然而止……
它,就是曾经的深圳三大报之一——《深圳法制报》,来吧,跟着小编一起,回顾这份报纸的“一生”。
——创刊
得益于深圳作为中央确立的四个经济特区之首,领全国改革开放风气之先,《深圳法制报》于年1月5日创刊,是全国最早创办的地方法制报之一。
办报宗旨
立足法制、面向社会
仗法执言、指导生活
《深圳法制报》其实是在深圳改革开放大潮中,从深圳市司法局主办的月刊《特区司法》发展而来,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成为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纸,创刊后是对开周报,逐渐发展为对开彩印16版日报,由深圳市司法局主管主办。
▲《深圳法制报》的第一辆新闻采访车,车上站在左边第一位的就是报社第一任总编辑李汝健。
▲年3月5日,向雷锋学习的日子,深圳法制报社成员来到了梧桐山哨所。前排左起:赵龙、张真钢;二排左起:康晓岳、王亚明、张建如、蒋凤兵、黎志华;后排右二:罗耀光。
▲年“五·四”青年节,《深圳法制报》人登上井冈山亮出报旗喜笑颜开。左起:雷东华、潘君武、张真钢。
——轰动全国的“股票风波”
年8月10日,《深圳’92新股认购抽签表》发售酿成轰动一时的“股票风波”,影响很大,各种传言四起。此时,《深圳法制报》及时发声。
▲林瑞洲编改的《珍惜改革开放成果维护特区安定团结》评论员文章原稿。
▲年8月10日,深圳“股票风波”,这是11日,林瑞洲在终审栏签发“以本报评论员文章发”的头版言论发稿笺。
《深圳法制报》总编室主任旋即在一版审发了《珍惜改革开放成果维护特区安定团结》的评论员文章,第一时间表明了深圳法制报社的立场。
但由于香港传媒的猎奇渲染和内地一些报刊的片面报道,该事件一时令海外舆论哗然,国内传言四起,深圳形象严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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