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当初租房的时候是不是经历了一番挣扎怕遭遇黑心房东?怕签了霸王条约?
好消息!
在这个网络时代有官方的渠道找租房就更放心了呢?
年12月27日,市住建局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市房屋租赁办联合发布了《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来看看管理办法都对
哪些部分做了规定吧~
《管理办法》包含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体制;明确运营机构的服务内容;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核验制度、提供住房租赁信息核验服务;规范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标准;建立住房租赁网上交易流程;实施住房租赁网上登记备案及全市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报送制度;实现租赁平台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建立租赁平台监督管理模式等内容。
总结一下,重点来了~
首次实现住房租赁在线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通过租赁平台完成住房租赁交易,符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授权租赁平台自动完成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租赁平台首次实现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在线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办理完成后可形成电子房屋租赁凭证,可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提供给相关部门。
通过平台租房并申请备案
后续办理居住证、申请积分入户、
积分入学、租房补贴、
提取住房公积金等公共服务
没带怕的!
实现全市住房租赁信息全纳管《管理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主体应当将对外出租的租赁住房房源信息上传至租赁平台,并按规定将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报送至租赁平台,实现平台对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有效监督和指导。
划重点:实现平台对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有效监督和指导
建立住房租赁核验制度《管理办法》规定租赁平台将通过多种方式对住房租赁的身份信息及房源信息进行核验,并向市场主体提供住房租赁房源核验服务,致力于打造真房源、真身份、真委托的租房平台。
支持公共服务“一键”办理平台将积极配合实现用户通过租赁平台申领居住证、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入户、申领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住房公积金等功能,向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民的公共服务。
提供住房租赁“一站式”服务用户可以通过租赁平台进行网上看房、多样化选房,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支付租金、押金及水、电、气等其他费用。同时平台提供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提示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租赁双方特别是承租人的权益。
说了这么多大概有人会问
“这个平台管理办法这么厉害
我想体验下平台该怎么进入呀?”
贴心的住建君,已经为你们准备好啦!
如何进入租赁平台?1.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