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该工作室的一系列行为以及仝卓本人近期的举动,在北京晚报的编辑眼中,都不过是一名戏子自编自导自演的“丑剧”罢了。
文章内容如下:
“仝卓工作室”连发数条微博,一会儿指责别人论文造假,一会儿指责自媒体蓄意造谣,一会儿又表示仝卓并没有在演艺圈“凉凉”,各项合约将继续履行。
仝卓及其经纪公司的一连串公关行为,个个是“笑料”,处处是“槽点”。不知是公关策略出了问题,还是想靠“炫丑”再捞一把流量。但可以肯定的是仝卓方始终没有认识到什么是规矩、什么是生意。在他们看来,做艺人只是一门纯粹的生意,就应该比唱歌跳舞的水平,仝卓既然能考艺考第一,当然可以靠这个吃饭。
但舞台终究是观众给的。心中没有敬畏,行为没有底线,不讲诚信的无德之人在社会上尚且被唾弃,更何况是备受瞩目的舞台。仝卓微博粉丝数量上百万,受众几乎都是青少年,其对于自身行为的要求绝不仅仅是遵守法律,更应当在维护社会公德上做出表率。唯此,方能担起“偶像”二字。
学艺先学德,做戏先做人。越是人气高,越需自我检视;越是“粉丝”多,越需做好表率;越是有流量,越需“谨言慎行”。连这个道理不懂的艺人,能不“凉凉”吗?
“学艺先学德,做戏先做人”这应该是所有艺人都应该笃行的人生信条,北京晚报用这句话来批判仝卓,点了题。
因为疫情的关系,仝卓前段时间靠网络直播来维持自己的流量和人气,却在某次直播中,有意或话赶话爆料自己曾使用“特权”将往届生身份改为应届生,并在随后的直播中不以为耻,反而装可怜、博同情。这样无视“规矩”、不知畏惧的艺人,真的可以称之为“艺人”吗?
更为奇葩的是,仝卓工作室竟然宣称仝卓不是劣迹艺人:仝卓算不上劣迹艺人。因为如果违规要划归劣迹艺人,那娱乐圈起码要消失三分之一。是一个代号,在这个代号的案件里,真正违法真正影响恶劣的是这样一个产业链。仝卓作为一个独立个体,是产业链中的收益人,但是这个益,并没有实际受到。所以是违规,而不是违法。解释这个并不是为了洗白,而是为接下来要说的,讲明白前因。
试问:使用“特权”更改学籍,使用“特权”造假入党,这都不算劣迹艺人,那什么样的艺人才是劣迹艺人?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倘若仝卓或仝卓工作室再“胡闹”下去,批判他的将不止北京晚报,更多的官媒或许已经在赶来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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