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

您现在的位置: 晶报_晶报简介 > 晶报特点 > 微分享注意啦深圳人才轮候公租房条件拟放

微分享注意啦深圳人才轮候公租房条件拟放

发布时间:2017-4-3 11:10:47   点击数:
好消息!深圳人才轮候公租房条件拟放宽啦!

人才轮候公租房拟不受缴纳社保时间限制、特殊群体轮候保障房仍有优先权、承租家庭人口发生变化可以调房……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与租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起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办法》是在原《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及《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以下统称“原办法”)的基础上制订的。人才轮候公租房条件进一步放宽,人才轮候公租房将不受缴纳社保时间的限制。

人才轮候公租房条件拟放宽

深圳率先全国建立并实施的保障性住房轮候制度——《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及《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分别于年11月26日和年11月29日发布实施。年11月底,深圳正式启动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库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两库合一”,轮候申请、网上办理、材料提交等各方面将安居型商品房和公租房进行了统一,需要在制度建设上将《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予以合并。

对比发现,《办法》关于公租房、安居型商品房的轮候申请条件的规定,与“原办法”相比基本没有变化,仅对人才轮候保障性住房的条件进行了适当调整。

特殊群体轮候仍有优先权

《办法》拟适当放宽特殊群体轮候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同时规定租售单位可以在配租、配售时组织特殊群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房,需要安排优先选房的,租售单位应当在配租、配售通告中予以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原办法”基于诚信申报的原则,规定在册轮候人应当及时办理信息变更,但未明确如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的后果。《办法》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信息变更的,其不利后果由在册轮候人承担,从而引导在册轮候人自觉履行诚信申报按时变更信息的义务。

承租家庭人口变化可以调房

需要







































上海最好的白癜风医院
白癜风哪家最好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ngbaoa.com/jbtd/5164.html

网站简介 | 发布优势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广告合作 | 合作伙伴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