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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这8家酒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被立案调

发布时间:2022-2-15 16:02:24   点击数:

为全面规范旅游旺季市场价格行为

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4月18日至4月20日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

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酒店价格行为

进行新一轮执法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当日房价的公示情况进行检查,查看了房价实际执行情况,同时向被检查酒店发放《关于酒店宾馆服务价格政策提醒函》,要求酒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检查中发现,希尔顿逸林、希尔顿欢朋文昌路店、扬州华美达安可酒店、桔子水晶酒店文昌中路店、朗遇酒店、紫京饭店、新世纪大酒店这7家酒店未在大堂公示当日各类客房价格结算信息。

香格里拉大酒店自制饮料虽公示了饮料价格,但未按照《扬州市餐饮服务行业明码标价实施办法》规定在自制饮料标价内容中标明容器规格。同时,香格里拉大酒店委托生产的部分冷冻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执法人员封存了部分问题食品。

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相关酒店立即进行整改,并立案进行调查。

4月份以来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已开展了

三轮宾馆酒店价格行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检查宾馆酒店家

发放政策提醒函余份

立案查处十起违法经营行为

查扣各类问题食品件

有力地维护了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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