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涛尸骨未寒,梁家人心力憔悴,却又不得不提起精神面对各种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昨天,随着一位自称为涉事船主的王晓东先生在媒体上的公开露面,事件再次变得扑朔迷离。梁家人昨日向晶报记者回应称,涉事船主的选择性接受采访让人难以理解,并对其回应提出了多项强烈反驳,声称,梁家也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网传王晓东航海比赛的照片。
梁家人:称涉事“船主”根本没有道过歉
针对自称船主的王晓东及委托律师质疑死者家属暂缓尸检是存在有意拖延的行为,晶报记者昨天联系了梁家的发言人、梁振涛的妹妹梁蓓蕾,她表示,家属一直希望尽快进行尸检,还事件一个真相。
据她透露,昨日家属已经前往海事公安局递交了书面尸检请求,公安机关也已经初步同意家属提出的尸检方案,由第三方机构、广东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尽快进行尸检。但对于是否同意死者家属及单位各出一名代表全程见证尸检过程,原则上没有意见,但需要由法医鉴定中心决定。
“我们家属从始至终的一个最简单的要求,是还原事件的真相,查明哥哥的真正死因。在悲痛之余,我们开通了我们自己的微博:
梁振涛妻子,我们把我们所能了解的所有的情况,全部如实地在这个微博里反映。”梁蓓蕾说。“对于有媒体报道的船主所谓的‘4次道歉’,我可以很郑重地告诉你: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把他所谓的道歉,带给我们家属。15天了,在媒体各方的压力下,他们才出来说话。15天了,就是他昨天站出来的,15天了,船主是施救者,为什么不敢出来?去问问他们自己的良知,让他们自己去为自己的谎言自圆其说吧!”梁蓓蕾越说越激动。
她表示,从现在开始,将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未来,律师将全程跟进此事,甚至接下来将由委托律师出面进行回应:“我们家属在忍受悲痛之外,还要拿出更多的精力应对这些事情,包括船主、船长,他们的言论让我们觉得极其悲愤!”
对于15日晚的船主声明,采取选择性接受媒体采访,梁蓓蕾认为非常难以理解。“我们家属对所有媒体的态度都是一样的,我们把知道的情况,一五一十的告诉媒体,我们没有去选择什么。”
家属手写的尸检要求图。
涉事船主及律师:身份被多家媒体存疑律师拒不受访
昨日,有不愿透露姓名的海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于“”港籍船只是如何非法入境的,海事部门已经掌握了一定线索,但尚未能对外发布。
晶报记者观察发现,对前日现身的涉事“船主”王晓东,不少媒体都持保留意见并在稿件中注明其身份为“自称”二字。在15日晚的临时召集采访中,王晓东及其委托律师均未提供身份证明,特别是作为涉事船主,王晓东没有提供任何关于“”号船艇的证明文件。
据媒体转述,王晓东自称北京人,生活和工作都在北京。当时涉嫌肇事的游艇上,有他的妻子,他的两个孩子,3名从北京、沈阳来的朋友,一名深圳航海爱好者及其妻子。此外,还有一名船长和一名水手。记者注意到,其在发言时,媒体称之前接受采访的“李船长”为“我的水手”。
不过,香港海事处回复称,涉事的“”号船只是在香港领的牌照,根据香港现行法例,香港本地船只的船东(即船主,编者注)须为持有效身份证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个人;或《公司条例》第章第2(1)条所界定的公司或注册非香港公司。另外,本地船只的牌照记录包含有关船东的资料,除非得到船东的书面同意,香港海事处不会向第三者进行披露,如涉及诉讼程序,可通过法律代表向该处提出申请索取有关资料。这也意味着,王晓东是否就是该船船主,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才能从香港海事部门准确获悉。
晶报记者查阅香港法律发现,在香港,本地船只必须向海事处领取有效的出港证,才可以驶离香港水域。如有违反,有关船长可被处罚一万港元和入狱6个月。
而对于王晓东自称的参加多次“中国杯”帆船拉力赛,晶报记者通过调查得知情况属实,其最近一次公开活动系“阿罗哈杯”第五届环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其只是作为“逸龙号”前舱桅杆手的身份参加的比赛。另外,他也曾于年在北京唐人队以及年在中帆航海俱乐部参加过比赛,当时的身份是船员。至今记者尚未查到网上有其公开的船主身份。
昨天下午,晶报记者前往位于福田区联合广场内的广东省融关律师事务所,并见到了陪同王晓东露面的委托律师罗建斌,其对晶报记者提出的数个问题,均表示不接受采访。晶报记者发现,澎湃新闻记者前去采访同样被拒。
■梁家关于对遗体尸检提5点要求
希望有家属代表全程见证
昨日,梁振涛家属表示,对于即将要进行的法医学尸体检验,有以下几点要求:
1、尸检范围是全身。对身体外伤所有情况进行分析及拍照。
2、对血液、尿液、玻璃体的提取物留存两份,封存一份,由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留存,以备复检。
3、死者单位与家属各派代表一名,全程见证尸体检验。
4、对所有的单脏器进行拍照,并分析记录。例如肝脏的大小,颜色,形状以及有无损伤。
5、要求由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主任、副主任或鉴定室负责人进行尸检,如不能由上述人员检验,应通知死者单位与家属代表在场,对所有有资质的法医采用抽签的方式来决定尸检法医。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及网上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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