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

您现在的位置: 晶报_晶报简介 > 晶报简介 > 从奇装异服谈民国时期女性形象的塑造19

从奇装异服谈民国时期女性形象的塑造19

发布时间:2021-2-25 1:09:50   点击数:
北京看白癜风医院哪里好 http://wapyyk.39.net/bj/zhuanke/89ac7.html
文/王霄霄(WangXiaoxiao)中央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

20世纪初期,在消费主义盛行、新旧文化交织的背景中,“摩登女性”逐渐取代了传统美的形象成为大众对女性新的想象。女性不断塑造自身,同时也被各种权利塑造。在二三十年代,出现了官方针对女性的“禁止”和“取缔”活动,以限制女性的行为和身体,比如“取缔奇装异服”“取缔裸腿裸足”“禁止大学生跳舞”等。但同时报刊杂志中却并不遵循这种“禁止”,反而充分表达女性的身体。本文以20世纪30年代的“取缔奇装异服”运动和《时代漫画》中的女性题材为例,试图讨论这一时期女性形象在日常生活空间中和印刷媒体空间中的困境以及这种处境背后的话语权利。

从“奇装异服”谈起

城市景观最重要的变化之一是居民服饰的变化,而在近代服饰变迁中,女装的变化最为壮观。在20世纪初期,新的服饰标准形成。较之于传统保守的女性装扮,新服饰突出了人体美。随着海外文化的传播,西方样式繁多、色彩绮丽、表现人体美的服饰越来越受到城市女性的欢迎,乡村和内陆女子也竞相模仿。

禁止“奇装异服”的运动在20至30年代逐渐在全国兴起,目的是整顿有违风化的行为。“奇装异服”一词用来描述衣服的色彩和样式奇异,本是个人选择,也没有性别的区分,却在20世纪初期新旧文化剧烈冲击的情形之下却引起了轩然大波。早期,关于“奇装异服”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妇女的新式服装上,奇装异服的风气被认为最初由妓女引起,逐渐影响到都市女性的穿衣风格,因而这种表现身体线条的样式一度被认为有伤风化,是不守闺范的行为。

早在年,《申报》就刊载了警界条例,对女性奇装异服者处以罚金。年,北京中央警厅下达取缔“奇装异服”,认为“一班大家闺秀,半着娼妓服装,妖艳炫异,恬不为耻,伤风败俗,实堪痛恨”。至年,国民政府内政部颁文令全国取缔“奇装异服”。年新生活运动发起后,蒋介石从江西开始进一步推行取缔“奇装异服”政策。

政府对“奇装异服”的界定以服装尺寸和样式为主,比如年7月30日,在北京一处剧院里,身配盒子炮、手持小手枪的警察下令,凡衣服薄如蝉翼、裸露腿部而不着袜子的摩登妇女,不准听戏,只能换衣后再来。广州公安则制定了一套服装标准,勒令妇女界严格遵守,且禁止洋服店再开发新式衣服,年9月起,广州市正式开始执行取缔命令。

广州公安在年出台了《日常服装暂行标准条例》,委派宣传员每日去广播台宣讲,并让女宣传员去戏院、汽车站、街道等繁华的地点宣传,女宣传队员们均穿着符合标准条例的衣服。不服管教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年的盛夏,广州市永汉南路的一个借口,一位十九岁少女和男友正在街上行走,这位少女穿着黑纱衣服,罩内袍,隐约可看到皮肤,头戴墨镜,脚蹬白皮鞋,不穿袜。警察令其不得如此打扮,少女则认为其干涉自由,并不服管教,因而被拘。广东省公安为彻底执行取缔“奇装异服”,还举办了“服装样式展览会”“服装标准巡行”,以宣传提倡妇女们遵守展出的服饰标准缝制衣服。

《日常服装暂行条例》主要有如下几条:一、日常衣服材质需采用国货。二、长衫长度不得拖至脚踝,最短必须过膝。三、短衫长度最短必须及臀,但妇女穿裙着,得变通之。四、袖长至长不得过指,最短必须过肘。五、妇女裙裤长度长不得拖至脚跟,短必须过膝。妇女穿长衫者,必须穿过膝之内裤。六、女子留发,以短装便利为主,过长者不能随意披发。七、男女学生在求学期间,不得穿翻领西装或露胸洋服。

尽管广州已经明令禁止奇装异服,但仍然有部分女性并不服从。山西省则另行了一套办法,即若要良家妇女有别于妓女,要佩戴桃花章,一律烫发,着高跟鞋。因而普通妇女不得不简朴一些,风俗则不正而自正了。

总的来说,发起于20世纪初、在年左右扩展到全国各省的“取缔奇装异服”反映了在与西方思想本土化共存的过程中传统意识形态试图占领主导地位的局面。对于新奇装饰的追求的确会引导骄奢的生活方式,且服装过于露在封建思想还未完全褪去的社会确实有碍风化。这一时期对服饰的担忧也反应了女性的身体在当时得到了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ngbaoa.com/jbjj/1785058.html

网站简介 | 发布优势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广告合作 | 合作伙伴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