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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歼骚扰诈骗电话消委会酝酿发起个人信

发布时间:2017-5-23 3:05:2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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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市消委会专门召开了“个人信息保护研讨会”,邀请了相关的政府部门、教授、律师和晶报记者一起进行了探讨。市消委会主任冯念文表示,希望通过这次研讨会,实现改善个人信息保护的目的,切实履行消委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贺树奎:

  特区立法大有可为

  在开会间隙,贺树奎的手机响起,一个推销的电话不期而来。“早期为了开展业务,律师都在公司网站上放自己的电话,当时骚扰电话也没有这么猖獗。如今,每天都是买卖楼房、推销保险、律师广告的骚扰电话,让人烦不胜烦,我们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同事都把手机号码给撤下来了。”贺树奎把自己的切身感受说了出来。

  贺树奎说,新消法没有规定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具体包括哪些。第十四条说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具体的权利内容交给了“依法”。从这个意义上,贺树奎理解,新消法是一个原则性的法律。深圳有特区立法权,在保护个人信息的问题上,有比较大的空间可以先行先试。

  广东百利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江:

  期待公益诉讼唤起大众维权

  作为市消协律师志愿团资深律师,冯江认为,现在市民被骚扰电话、短信严重骚扰,确实让人非常难受,目前也没有单独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深圳市人大前年委托深圳律协做的个人保护信息条例也是一个讨论稿,没有正式出台。相关规定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甚至包括刑法、行政法以及其他行政规章。

  冯江认为,消法修正案出台后,可以通过一个公益诉讼唤醒大众对个人信息的重视。“不管以省消协名义还是省委托市消协,都可以提出一个公益诉讼,搞一个带有普遍意义的、普遍效应的案子。这样就可以引起普遍效果。而且案件审判下来后也相当于有点先例判决,对后面案件就可以开一个头,也为将来立法立一个具体案例。”冯江说。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应飞虎:

  个人信息是赔不起的

  应教授一直都非常   应飞虎指出,在新消法第五十条中指出,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这赔得起吗?其它东西都可以赔。但如果我把你身份证号在网上公布,让我怎么赔你?我把你家庭住址在网上公开的话,这怎么赔?他还强调,在国内需要登记个人信息的申请太多,结果导致了找不到信息谁泄露的。在这种情况下,大家不负责任了,权利很难保障。”

  “消委会就可以做这个事情,要求商家收集顾客信息时,就得说明必要性。只要抓住一例骚扰电话,骚扰者就害怕了,因为电话打过去是要赔钱的。”应飞虎说。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侯富强:

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一定要做

  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出台一部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美国的行业自律、欧盟的立法,都已经非常完善了。就拿我们周边说,香港年颁布实施了个人资料条例,专门成立一个独立法定机构——个人隐私专员公署,而我们遇到个人信息泄露应该找哪个机构呢?

  因此,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一定要做。年,国务院信息办就委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承担起草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的任务,课题组的组长是周汉华教授,专家建议稿年年底就完成起草并提交了。但是不知什么原因,相关法律一直没有出来。我们千呼万唤国家有一个统一(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保护出来,但出不来怎么办?深圳市在数年前就由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市律师协会进行了立法调研。

  政府急需设立一个落实(个人信息保护)的机构,否则大家(个人信息泄露了)不知道哪里去投诉;另外,现在各种各样的,包括保险、房地产买卖合同、移动通讯,格式合同,可以从个人信息保护上对商家进行一个约束,这是我们目前可以做到的事情。

  深圳市法制办洪先生:

  欢迎专家开拓立法思路

  现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涉及问题比较复杂,现行法律法规,包括居民身份证法、采集信息法等,都有相关规定,但是怎么统一,需要整体考虑。第一,就是采用哪种立法模式。第二,如何通过立法整合好、设计好一个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管理办法。第三,如何明确采集、共享和保护的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如今,被骚扰事件屡见不鲜,需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但个人信息保护,还有信息保护与国家安全保护,相关内容都要规范调整,需要专家、学者提供一些开拓性思路。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处王卫权:

  中国消费者太能“忍”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个人信息不受侵犯的权利,已经是一个很大的突破。但是,从今年“3·15”至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的消费者关于个人信息泄露的投诉有多少?只有两宗!

  难道是消费者很麻木吗?正如很多专家所言,消费者不知道该向谁投诉;其次,很多消费者明知道即使投诉了也很难解决,于是干脆就不投诉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中国的消费者太“好”了,太能“忍”了。

  作为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突出感受是,虽然一些法律法规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查办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仍然困难重重。

  说到底,大量个人信息受到侵犯,还是因为很多领域的经营者从中有利可图。不要说手机,你如果通过QQ、淘宝、拍拍,你在那里浏览过什么商品,第二次打开网页,有一个广告基本上都是你看过的类似商品,这是所谓的大数据挖掘。这个数据的使用,应该征得消费者同意,并且有取消的路径。

  腾讯法律综合部隐私与媒体组张亚男:

  腾讯将出台通用隐私政策

  腾讯计划在不久的将来出台一个通用的隐私政策。主要内容就是,我要收集你的信息,收集哪一些、收集途径是什么,要为用户提供选择,征求他的同意。这类隐私政策主要是要征求用户同意,同时也会提供一个选择机制,你如果想退出,不想我们cookie跟踪你,你就选择一个退出就可以了。

  作为互联网企业,我们认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应当在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业务创新之间达到一个平衡,解决它们几者之间的矛盾,追求高效率、低成本的发展。在应对大数据这些新业务、新技术发展的时候,应当在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自由流通之间取得一个比较好的平衡。

  深圳市消委会法律事务部部长靳丽娟:

  个人信息被泄露了,不知道该找谁

  目前侵犯个人信息的现象非常严重,但是,从深圳市消委会受理的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投诉来看,年11宗,年共19宗,这个数量与严峻的个人信息泄露形势不相匹配。

  主要原因在于,在目前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下难以确定信息泄露的主体,而且信息泄露的举证等问题困难重重,以至发生个人信息泄露之后,很多人都不知道应该找谁去投诉。

  今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增加了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并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收集范围等做了原则规定。但是这个条款原则性较强,缺乏可操作性,也缺乏执行机制与执行机构,与其他法律法规缺乏体系上的呼应,个人信息保护监督机制等都没有落地。

  深圳市通信管理局韩明:

  信息保护纳入营运商考核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通信管理部门从年就从内部开始调研,年出台《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把个人信息保护纳入对营运商的考核。从立法角度而言,整个互联网是开放的,区域性的立法没有太大作用。深圳占了全国互联网企业的5%,是不是说除了深圳以外的不用管?在说到立法时,我们都在讨论地域性这个问题。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主任冯念文:

  酝酿成立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小组

  前段时间,深圳市消委会成立了公益诉讼律师队伍,随时准备就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提起公益诉讼。目前,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颁布,明确规定消费者有个人信息不受侵犯的权利,虽然实施细则还没有确定,但是我觉得可以不用再等,下一步,我们将成立个人隐私保护公益诉讼小组,代表消费者提起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公益诉讼,晶报也参加我们这个小组。

  此外,我们正在考虑由市消委会牵头成立消费质量诚信标准联盟。深圳正在打造“深圳标准”,深圳的标准,应该比外地更高一些。我们先以联盟形式,几大通信运营商,几大银行,以及其他的企业,你如果承诺能够达到这个标准,你就举手加入。比如明天我就要参加一个活动,对方说你要带身份证复印件,本来我都答应了。但今天我就在想,这个身份证复印件我该提供给他吗?如果他用了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但是保证不会泄露你的个人信息,那么他就达到了这个标准,我就愿意把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他。

  我们将适时向社会公布,深圳哪些组织机构达到了这样的标准,让消费者通过这种方式,选择对他们更负责任的服务机构;通过这种方式打造个人信息保护的深圳标准。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总监刘凤菊:

  促进立法,启动“曝歼骚扰诈骗电话”续集

  近年来消费者个人信息,包括私密信息、非私密信息被不当收集、滥用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媒体非常重视。最近几个月,晶报以非常高的规格、大量的版面持续开展“曝歼骚扰诈骗电话”专题报道,引起了社会的高度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了消费者组织参与推动立法、推动标准制定的职能,所以在推动立法、推动标准制定等方面已经明确了消委会的法定职能。

  我们发现虽然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内的几十部法律法规里面,都有保护个人信息的一些内容,但是总的来说还是相对滞后的,权益很难落地,因为配套具体制度、具体机构设置跟不上,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仍然难以得到维护。

  因此,我们希望就怎样推动国家和深圳市就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等展开讨论;探讨各级立法机构、政府部门、企业可以做些什么,消费者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同时希望晶报借这个讨论,启动“曝歼骚扰诈骗电话”的续集,大家一起努力,促使个人信息滥用的状况尽快得到改善。

  晶报曝歼骚扰诈骗电话报道组黎勇:

  我们的目标就是推动深圳地方立法

  晶报从4月24日发出第一篇报道开始,至今已经连续跟踪报道4、5个月。我们花这么大力气做这个系列报道,跟消委会这次研讨会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希望推动在深圳地方立法,在个人信息保护这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为了调查了解外国的作法,我们专门派记者到了新加坡进行调研。虽然新加坡是一个小国,但是他们的态度非常认真,每一个投诉都做调查。还成立拒绝来电登记处,让商家给你推销商品前,先付费查询这个号码有没有登记,增加企业程序与成本,从而减少市民被骚扰的机会。

  今天参加这次研讨会收获非常丰盛,专家学者对这方面了解得非常深。我们这个活动纯粹是公益活动,没我们目的就是一定把这个事情解决掉,因为信息骚扰确实影响到了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如果能把这个事情做好的话,能让每个人都受益。

晶报深度调查记者李果马骥远/文成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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