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十天就过春节啦!
你准备好了么?
随着年味越来越浓,
各类年货、礼品、餐饮、旅游等
将迎来一年中的消费高峰
消费增多往往伴随消费纠纷的增多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春节消费五大警示
想要顺顺当当的过个新年
这几个“大坑”一定要记得避开哦!
1理性购物避免冲动
为促进节日消费,商家的各种打折促销活动层出不穷,消费者选购年货时,切莫被低价冲昏了头脑,盲目消费。参加促销打折活动时,要详细了解清楚活动规则,特别要留意商家的促销信息、时间范围和限制条件等。购买商品或服务后要主动索取票据证明并妥善保管,发现质量、服务等问题,可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要及时拨打当地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到付包裹认真验货
随着节日销售的走旺,快递物流业务量也增大,不少骗子利用消费者不当面验货的习惯,向消费者寄送空包裹或劣质商品,然后利用快递到付业务对消费者进行诈骗。因此,消费者在接收物流包裹时,一定要核验是否为自己网购的商品,不要接收来路不明的快递,特别是对于需要到付的包裹,接收人或者代收人最好当面拆开包裹验货,防止上当受骗。
3
家电消费注意安全
春节期间,很多消费者回乡过年或外出度假。外出期间,一定要提前做好家中燃气热水器等家用电器的安全防护工作。对于跟室外空气接触的燃气热水器等家用电器,消费者春节外出前一定要做好断水断电工作,防止因长时间不使用时接触冷空气而被冻裂。对于其他家用电器,消费者也应在外出前做好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财产安全。
4
年饭预订慎防侵权
岁末年饭一直是春节的传统保留项目,现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到酒店吃年饭。消费者在预订酒店年饭时,要注意以下方面:注意区别定金和订金,二者有本质区别;年夜饭一般是固定套餐,在挑选饭菜时,不要被花哨的菜名迷惑,尽量弄清每道菜的名称、内容、规格和价格,同时弄清具体的收费项目。如是否可自带酒水,有无最低消费、开瓶费、包间费等;消费者要保留好预订票据、书面协议、收据、发票等凭证,以便在权益受损时方便维权。
5
少放花炮减轻雾霾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类产品即将进入消费旺季。相关环保监测数据表明,燃放烟花爆竹对于局部、短时可吸入颗粒物的“贡献率”不容忽视。我们倡导减少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培育节日庆贺新形式,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的消费方式,过一个低碳绿色环保年。在空气污染严重时段,室外活动要采取佩戴口罩等健康防护措施,室内可使用空气净化器等空气净化产品。
网购年货四大攻略
年关将至,不少人已经开始购置年货。各大电商网站纷纷推出促销活动,网购年货氛围浓厚。怎样选到价格合理、质量过关的年货,在哪里能查到不合格产品的信息呢?晶报君给你送上攻略!
如何在优惠商品中选出“最优惠”?
各大电商的优惠活动是否已经让你眼花缭乱,不知如何选择?在同款商品中,比价软件或许能帮你买到相对低价的商品。
只要输入商品名称,有些比价软件就能显示该商品在各大平台的价格,有些能记录商品的历史价格,并配备降价提醒、最佳购物时机提醒服务,帮你用更少的钱买到更超值的商品。
怎样应对虚假折扣?
虽然有些商品打折力度很大,但也要谨防不良商家“先涨价再打折”的行为。
如果遭遇虚假折扣,可拨打向当地物价部门投诉,物价部门会调查商家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在哪里能查到不合格产品通报?
国家食药监总局、质检总局会在官方网站公布针对食品和产品质量的抽检公告,公开不合格食品和产品的信息,购置年货前可以参考。
1月3日和1月1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相继发布7批次和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其中部分为在京东、天猫、亚马逊、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销售的食品。食品类型有食糖、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等,不合格原因包括防腐剂、过氧化值超标,酒精度检出值不达标等。
国家质检总局也公布了针对羊绒针织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空气净化器等产品的抽查通报。例如,质检总局年11月初发布关于11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抽查通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床上用品和服装产品检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服装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情况严重等。
哪些商品不能七日无理由退货?
国家工商总局1月11日出台《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该办法自年3月15日起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七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外出游玩要记得买保险
新春佳节临近,选择境外旅游已成为消费新时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境外旅游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谨防“低价团”,谨慎购物,上好相关保险等。
北京市消协提示,消费者在参团时不要只考虑价格因素,还应综合考虑旅行社资质、消费者评价等多方面因素。在签订合同前,要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具体行程安排以及购物次数等内容,不要轻信低价团费宣传。
在境外旅游购物时,消费者不要轻易委托导游或他人代理购物,需导游代购时也要主动索要购物凭证,以便事后维权。同时,自身在购买产品时,也一定要先了解其性能,由于各国(地区)相关规定不同、标准不一,有些产品未必适合在国内使用,避免冲动消费。
消费者如发现商家或导游存在强买强卖、欺诈消费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要及时收集权益受损的相关证据,避免正面冲突,待回国后立即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在境外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非常紧迫,可拨打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电话,请求帮助。
北京市消协建议消费者出国旅游上好保险。消费者选择旅行社参加旅游前,首先要询问清楚旅行社是否为自己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如果旅行社表示已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请主动索要和查看投保单。
消费者在选择购买境外旅游保险前,应先查看以往购买的保险,有的商业保险项目较多,可能已包含出行、旅游的相关保险。如果消费者要参与滑雪、攀岩、潜水、跳伞等高风险运动,应选择将这些高风险运动列入承保范围内的险种。一旦在境外遇险后,请尽快拨打客户服务专线,同时保存好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和票据,如意外事故证明、收费收据、疾病治疗记录等,以便索赔。
来源
新华社
编辑小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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